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西财大人发20191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教教师范围

1.2022年补充到教学单位及2021年入校未参加导师制的专业课教师(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并取得讲师及以上职称者除外)

2.2022年入职的专职辅导员

二、指导周期

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以一个学年为周期,一般从当年9月份到第二年7月份结束。

三、指导教师条件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教风优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品行端正。

四、指导内容

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全面负责。结合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措施、步骤。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授课方式、教学法研究、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的写作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

五、助教任务

在一学年指导期内,助教教师要完整的跟听指导教师讲授的一门课程要求听课不少于30学时15),详细的听课笔记。在导师指导下协助完成答疑、教案编写、作业批改、论文指导等工作。每次听课记录需导师签字确认。

六、考核

教师发展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1-2次考核认定。

1.指导教师考核

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者,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每学年计12学时教学工作量。

2.青年教师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助教教师《西安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助教手册》完成情况及试讲得分,对助教教师助教工作进行考核确认。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青年教师助教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暂停授课资格并进行二次培养。经过两次培养考核结果都不合格的助教教师,转到非教师岗位。

七、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根据当年补充新教师的具体情况指定指导教师人选,实行一对一指导;2022年入职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助教相关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西安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在人事处教师培养科B401领取,手册内容须手写完成。

 3.各学院(部)于9月14日前将《青年教师助教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科。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4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