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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財經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辦公室] 文章來源:[招生網 ] 發布時間:[2019-05-07] 閱讀次數:[]

西安財經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我校是中央與陜西省共建,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為主干,凸顯統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等學科專業的優勢和特色,以文學、法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為支撐,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校辦學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西安市翠華南路44號、西安市翠華南路105號、西安市小寨東路64號。學校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國標代碼:11560

    第三條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并達到相關規定后,畢業頒發畢業證書,達到學位管理規定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副校長、委員包括教務處(招生辦公室)、黨政辦公室、學生工作部(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計劃財務處、后勤管理處、體育教學部、信息與技術教育中心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我校實行分專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原則、要求和統一的信息標準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我校招生來源計劃。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數據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校遵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一條 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一般陜西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平行志愿地區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非平行志愿地區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不限。根據學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后的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

    第十四條優惠政策: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錄取及分專業原則: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志愿不滿,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學校對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第一志愿未滿,則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預錄分數線,確定專業依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系統”中的“編輯投檔單位模板”,“各級志愿間的關系”按“志愿清”執行,“各專業間的關系”按“專業清”執行。不滿額的專業由其它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遞補。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 對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C級以上。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

    第十七條 對上海市、浙江省:按各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相關政策執行。對上海市選考科目組內的專業調劑原則“各專業間的關系”按“編輯投檔單位模板”中“專業清”設置參數執行。

    第十八條 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學校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本章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藝術類招生:學校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本章程制定具體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條 預留計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收費、獎貸學金

    第二十二條 收費:按招生當年陜西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詳見學校當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報到入學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見學校當年新生入學手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郵編:710100;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2981556128;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上一條:西安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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