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教育家精神,围绕教育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全省教师专业培养和持续发展提供服务,为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决策提供支持,为全省教育领域名师名家涌现提供支撑。

二、立项类别和范围

1.重点/一般项目。面向全省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等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由申报人或团队根据发布的《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主申报。

2.人才专项项目。面向指定对象,依据附件1 中“人才专项项目”列出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培养需求,确定项目研究内容。

三、申报数量

重点/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3项。人才专项项目不占各申报单位指标,根据限定对象自主申报,原则上1项/人(本人如有在研的省级或国家级课题项目,可放弃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2.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4.主持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2022年“延期”“暂缓通过”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教师项目。

5.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二)研究内容要求

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单位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项目初审、查重和筛选工作;应为本单位教师顺利开展研究提供支持,对项目研究成绩突出的人员,应采取有效形式予以奖励;同时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方式

2023年教师项目实行在线申报。请在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期间,个人登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jsgz.sneducloud.com/sjsyx)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在此期间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登录系统填报后导出打印),一式四份;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 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每个项目资料用牛皮纸袋装好,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培养科(行政楼B4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jsp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方式:81556140,15721960091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