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陕西省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0年7月1日前注册);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我校的报送名额以教育厅分配为准,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推荐名额1人,青年科技新星可推荐名额3人。

五、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四)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1、2)申请书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报送推荐函需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三)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以学院(部)请于2022年9月8日17点前报送科研处综合管理科,学校将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上交正式材料按照上级指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9月14日需上报。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80

 

                        科研处

                        2022年9月6日